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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总务处留言版管理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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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留言板上所有发布的内容实行管理员审核制度。
二、留言板上发布的信息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,必须客观真实.如有违反将不予发布,触犯法律的要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。
三、留言板上所发布的信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管理员有权不予发布:
1、凡传播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的;
2、凡传播宣扬不利于安定团结言论和消息的;
3、凡不使用文明用语,以任何形式发布对组织或他人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言论的;
4、凡张贴广告的;
5、凡在留言中(标题和内容)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的。
四、凡向学院后勤反映真实情况,需要具体解决问题的(如各类报修、意见建议等),要注明联系方式,以便于问题的解决;自己不留姓名,但反映问题具体到他人的,则不予发布。
五、建议使用真实姓名留言,不方便使用时,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、字、号、艺名、笔名作自己的名称;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作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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